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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消息!南宋食品(苏州)有限公司违反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被罚20万元

2023-01-20 01:52:06新报观察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南宋食品(苏州)有限公司违反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被罚20万元 南宋食品(苏州)有限公司违反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被罚20万元

1月6日,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苏环行罚字(2023)85第9号处罚决定书。信用中国(江苏苏州)官网载明:南宋食品(苏州)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即投入生产,依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,处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。

图片来源:信用中国(江苏苏州)

南宋食品(苏州)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15日,法定代表人吴志华,住所:苏州市太仓市陆渡镇江南路88号。(记者 杨登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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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3-01-19 15:50:06 所属分类: 头条

关键词: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江苏苏州